《哑千金重生心声泄露,全家杀疯了小说txt》 第33章
内容试读
国子监的监丞正怒斥单方面殴打舍友的刘炆,大池塘突然被什么东西溅起半丈高的水花。
监丞幸灾乐祸的想:“这次又是来捉什么啦?”
一回头,就看到许祭酒趴在墙上向他招手,特别大声的说起悄悄话。
“知恩兄,赶紧找个水性好的人,把宋辉捞出来!”
“我特意把他装在麻袋里,神不知鬼不觉!快,待会儿淹死了!”
闻声赶来的国子监众人:……
好的,我们都听到了,就让他淹死吧。
宋辉被林城拍醒时还以为自己tຊ见鬼了,他甩了甩头,一把推开林城,想到两家的关系,又连忙将他扯住。
“多谢——”
林城巧妙地荡开那只手:“客气了。”
宋辉看清周围的环境后,愣愣道:“我为何在此?”
林城没回答,起身让开一条道,好让他看到对面的人。
“宋辉——”墙对面的林稚冷声道,“等你出来,咱们谈谈。”
宋辉想到正事,火速爬了起来,一边攘开无数双手一边狂奔。
“我现在出去!”
“你在女学门口等我,一定要等我!一定!”
林稚:“……”
林城:呵呵,越来越有趣了。
【‘见林稚一次,给一两银子’?念在银子的份上,林稚不会见你的。】
呦呦恶劣一笑。
他喜欢胡殷,那就让胡殷见他!
她跑到胡殷面前。
[宋家哥哥说他在大门口等姐姐,他一定是回心转意了!]
胡殷心口一沉。
原文中宋辉狂热的喜欢林稚,就算她嫁给誉王仍旧痴心不改,一心向着林家,恨不得给林稚当牛做马。
她心想,这不行!
反正总之就是……不行!她都在宋辉身上付出那么多精力了,他要是喜欢林稚,那她的任务呢?
胡殷定了定神,笑吟吟的向林稚说道:“男人的嘴骗人的鬼,以前总嚷嚷着要悔婚,现在终于知道你的好了。”
李纯:“是啊,终于舍得约她见面了,早不见晚不见偏偏在这节骨眼上见,是怕狎妓的名声烂透娶不到媳妇,还是怕被林家连累亲自来悔婚啊?”
“是我我不能忍,这种男人太恶心了!”
她本意是想刺激林稚,林稚却点了点头,意外的拿正眼瞧了她一回:“说得对,那就麻烦你帮我出个主意,该怎么爽约。”
李纯:“……奇了,脚长在你身上,不走正门不就得了?”
林稚眨了眨眼,随即笑起来,拉着她的手:“我以为你讨厌我,看来是我误解了,多谢,明日一起去安陵玩?”
李纯红着耳朵挣掉她的手:“谁要跟你玩!”
在她们交谈之际,胡殷脚底抹油,率先出了学堂。
宋辉翘首望了半天,从五彩斑斓的锦绣堆里找林稚的脸。
长风紧紧拉着他,生怕世子爷又擅闯进去。
“怎么还不来?”
“……”长风闷着嘴,急什么,说不定人家不想见你呢!
忽然,宋辉表情一裂,还没来得及反应,胡殷就站在他面前了,用手帕捂着嘴轻咳一声,打趣道:“世子这模样,怎么像狗盼主人似的?”
长风懒懒抬起眼皮:这不,盼来了胡小姐。
宋辉低着头没看胡殷:“你近来好么?我……本想去见你的,中了招……你一定觉得好笑。”
“一点也不好笑,未窥全面,不敢苟同,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人云亦云的人?”
宋辉眼眶一涩:“我……”
她好懂他!
尽管大家都说他狎妓,她也愿意站在他这边,相信他不是那种人。
她就是他的命定伴侣,从性格到精神层面,无不契合!
可爹娘铁了心让他娶林稚……
宋辉心头窜出一股无力感,连带着又升起一种破罐子破摔大家都别想好过的决然。
要他娶林稚可以,但他绝不会碰她一根手指,更不会爱她敬她!
他打定主意,别开脸,向胡殷说道:“你走吧,被她看到,又该针对你了。”
胡殷沉默一瞬,又捂着嘴咳起来。
宋辉一脸紧张的问她是不是生病了,然后叫她多喝热水。
“……”她暗骂一声死直男,笑道:“朋友之间说几句话怎么了?何况,谁敢误会林家的准女婿精神出轨?阿稚也不是那种心肠狭窄……好吧,我走。”
宋辉红着眼睛:“别走——”
……
胡殷终于舍得走了,长风缓缓吐了口浊气。
他觉得这门婚事实在没有必要,赶紧退了对林稚比较友好。
谁料变故突起,胡殷毫无预兆的往前一倾,接着就软软的栽倒在地。
宋辉:“殷殷!”
长风拉住他:“您确定要去么?夫人有令,涉及世子婚事的所有经过,小人必须如实禀告。”
“随你!”
宋辉一把抱起胡殷,先是感到一阵头昏眼花,随即发现这个瘦弱的女子着实有些分量,而他连日来吃糠咽菜,这时候体力不支,双腿打颤,寸步难行。
“长、长风!”
长风领会到他的意思,迅速把丞相府的下人叫来了,他们感激不尽的夸宋辉古道热肠,然后麻利的把大小姐塞进马车,严严实实的关好车门。
宋辉喘了口气。
“赶紧把她送走,敢迟误片刻当心你们的狗头!”
“方才你看见了,我只是见义勇为,就像林稚捉蛇……给我捏捏肩膀,好像扭到了,再去问问,有没有人看到林稚。”
胡殷:“……”
所以男人这种东西,真的很不是玩意。
*
三个女孩儿从后门出来,一路上庄恩不歇嘴的讲明日去安陵的安排,以此来缓解和照夜碰面以及遇到猛兽之后的紧张感——她们打算玩一把大的,猎虎。
见林稚走向另一条路,她忙问道:“去哪?”
“北镇抚司。”
【给胡殷做媒。】
天天说喜欢誉王,再不帮她告白就不礼貌了。
“……”庄恩龇了龇牙。
她有点怕誉王,总觉得措辞不当或者让他不顺眼就会被抄家,弱弱道:“要不改天?”
林稚不置可否,信步来到北镇抚司外,把胡殷送给她的劣质镯子丢给卢亮。
“有人喜欢誉王,特意托我向他表明心迹,誉王若是有意便收下这个镯子,明日安陵相见,穿红衣的女子便是。”
卢亮满脸古怪的把镯子对着斜阳余晖照了一下。
他是个天纵奇才,在推理方面很有一手。
那位喜欢誉王的女子既然没胆量亲自表白而且拿一个破镯子当信物,大概是内敛怯懦且家境一般。
而这种自卑的人往往极度自尊,怕被嫌弃拒绝,多半是躲在暗处偷看,更不会穿显眼的红色,怕不好看。
何况这种颜色多抓眼球啊,胆怯的女孩子多半会穿得不自在。
还有一种可能,这是狡诈叛逆的阴谋家穷极无聊之际想出来的乐子,故意说穿红色误导别人,其真实目的不过是想看誉王出糗罢了。
因为他在那娘胎里带出来的好奇心的驱使下,注定会去瞧瞧那位无辜中枪的红衣女子。
然后那个女子会被查出什么东西,就得看王爷的心情了。
卢亮把镯子抛了抛,脑子串了电似的激灵一下。
是了!
一年前,他曾在林稚手上见过这只镯子!
他把镯子交给誉王,说道:“殿下,林稚说她心悦你,这是定情信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