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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我出发去洛杉矶的日子。
要坐轮渡去香港搭乘飞机,我起了个大早,准备悄悄打车去深圳湾口岸。谁想到,一打开门,却见养父夏浚译已经坐在客厅里他的茶桌后面自斟自饮。他用一只画着远山图的白瓷小茶杯喝着工夫茶,烧水壶里的水只剩了个底,看样子是已经泡了好几轮了。
我对上他的眼神,尽量不让自己的雀跃太过明显——还要仰仗他给钱呢,怎么说也不能在此刻砸了饭碗。
“我走了。”我礼节性地说道,他低下头去继续泡茶,没有回答。
我推着三十二寸的大箱子,背着一个银色的小背包,大步流星地出了门。
从第一天来到夏家开始,十四年过去了,我和夏浚译之间的关系逐年变得愈发复杂。关上厚重的桃花心木大门时,我从门缝里看见阳光照射在他的发尖,几缕银丝反射出刺目的光芒。他也老了。虽然他仍然如以往那般强健和俊朗,头发茂密、肌肉结实,但时光的流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人。
除了李菲菲。她总会让我想起那句很俗的话,“岁月不败美人”。她白皙的脸庞仍然烂漫得如同我刚见到她那天一般,眼周浅浅的笑纹昭示着她从未被生活亏待过的幸运;瞳仁依旧明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星,浅粉的嘴唇还是那么饱满圆润,噘嘴撒娇时血液在唇心凝聚成勒杜鹃花瓣的颜色,娇艳欲滴;她年过四十,竟没有什么白头发,略略几根也在第一时间便被染成了烟黑色,发量比街上随便一个二十岁姑娘的都多。
不过,她每天无所事事,最大的任务就是呵护她的外貌。任何人花和她一样多的时间和金钱去保养自己,都能久葆青春,和她一样身上永远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。
我坐上出租车,没有回头看一眼——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,我没有一丝留恋。
平心而论,李菲菲是尽到了养母的责任的。她本不喜欢都市,觉得诗人就要过在山林里隐居的生活,所以之前和夏浚译一直住在靠山的别墅里。但因为我要上学,她竟主动提议搬来深圳南山的中心区。夏浚译的公司在红树湾,他在海湾附近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平的大平层,开始了我们“三口之家”的日子。他上班开车五分钟,我上学步行十分钟,这套房子对我们两个来说极其便利,对于李菲菲却不尽然。
“闹市里来来往往都是人,竟比在山里一个人也没有,更显寂寥。”她偶尔拾起写诗的爱好,曾经写过那么一句,又写不下去了。她略带幽怨地看着我,说,都是因为你要上学,我们才迫不得已要离开那山间别墅;来到这有人烟的地方,灵感都消散了。
以前也没见你写出个什么名堂。我心里暗暗想着,但这话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。我红起眼圈,张开小小的手臂抱住她单瘦的肩膀,嗫喏道,妈妈为我牺牲了这么多,长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妈妈。
李菲菲心思单纯,我简单的一句话,就让她的脸上又重新浮现了那种不谙世事的笑容。再之后,她发现了市中心的好处,每天逛街、做脸、美甲、下午茶……玩得不亦乐乎,便再也不提在山中作诗的茬了。李菲菲的人生就是这样,当她有一丝烦恼的时候,便立马会有更多的快乐将其掩盖,好像上天生怕委屈了她。
早上的深圳一如既往地堵车,司机绕路,经过了我本科的学校。说来好笑,这所学校离我家开车不过二十分钟的距离,是我高考发挥失常的后果。我恨这所学校,更恨高考那天严重痛经的自己。如果不是来到了离夏家这么近的大学,我一早便能逃离夏浚译了,也不至于生出那种事端来——又扯远了,今天是开心的日子,先不聊败兴的事。
打开微信,毫不意外地有几十条来自同学们的微信,都在祝我一路平安,叮嘱我之后要多联系。这些人很可笑,我根本连一个要走了的朋友圈都没发,他们却主动记得我是今天离开,他们自己的人生黯淡无光,便时时刻刻惦记着关注我的生活。在我用假惺惺的不舍话语群发回复他们时,的士路过了我开告别派对的那家酒吧。想起那天的风光和热闹,我的心情愈发明媚。
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,我轻描淡写地发了一条朋友圈,内心的澎湃和激动只留给自己品尝。因为出国的决定事发突然,虽然托福分数和绩点都很高,但我没时间去认真准备作品集。我没好高骛远地申请什么好学校,只是选了一所百分百能进的野鸡大学。但无所谓——我的目标不是读个多有含金量的硕士,我只是要离开夏浚译,越远越好,最好能到他永远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。
结局是我做到了。于是我在学校对面的酒吧里攒了一个局,喝酒庆祝,骗一众来宾我是因为考上了“梦校”才那么开心的。在被一个不识相的学弟质疑说这所学校并不怎么样,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它的时候,我还神秘地笑笑说不要人云亦云,要多去深入了解,自己喜欢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那帮天真的同学都露出佩服的神色——夏知澜家境tຊ好、相貌好,却不是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,而是一个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的人。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存在吗?
我很会拿捏叛逆的度——上高二前,我一直跟着李菲菲学怎么当一个受男人青睐的女人,学她每天给自己涂数十种护肤品,吃饭如同喂鸟,维持XS码的身材。李菲菲曾经和我说过:这个世界是男人的,要依靠男人,才能做个幸福的女人。我学她温柔地轻声细语,学她甜甜地笑,学她穿拖曳到地上的蕾丝仙女裙。我一直奉李菲菲为“讨男人喜欢”的高手,毕竟她得到了夏浚译十年如一日的宠溺。这种崇拜一直延续到了高一的暑假,才被夏浚译手机里的秘密打破。
那天我半夜起来去洗手间,路过客厅时看见夏浚译放在电视机旁充电的手机亮了好几下,便有些好奇地去打开来看。那个年代,手机还不存在设置密码这一说。我点开通知栏,发现是来自“王总”的短信。
直觉告诉我,这短信恐怕有蹊跷,事实也证明了我是对的。那条“王总”发来的信息里,有几张某个女人妖冶的照片。她留着黑色的齐刘海拉直长发,烟熏妆涂得看不出原本的眼睛形状,红唇惑人,神色迷离;她穿着一件胜似没穿的黑色透明蕾丝内衣,胸脯敞开,两条穿着黑色玻璃丝袜的长腿蜷缩在身前;她轻轻咬着嘴唇,在照片底侧配文:下次见你穿这个好不好?
我翻动夏浚译的其它短信,发现好几个被命名为“张总”“李建材”“杨经理张总朋友”之类的通讯人都给他发过类似的照片,并写着极尽挑逗之能的文字。夏浚译总是简洁精炼地回复她们几个字,或是“好”,或是某某高档餐厅、酒店的地址。那些女人虽然各有各的妖异,但都清一色是李菲菲的反面。她们总是穿得很少,妆很浓,露出好似沉醉在什么中的神情,散发着属于深夜的私密而醉靡的气息。
有一个被命名为“刘清洁工”的女人和他的交流比较特殊,他会给她下达“任务”,如果没有做到,便要“领罚”。女人给他发来过割伤大腿的照片,血淋淋的一片,问“这样够了吗”;还抱怨过“上次那个皮带太疼了,说了安全词你也不听,我屁股肿得这两天都坐不住”,夏浚译敷衍地安慰她:“以后会听”。
当年我还小,看得云里雾里,但也本能地感觉到了脸红和恐惧。在那之后看见夏浚译亲吻李菲菲的模样,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。还有当我不小心惹李菲菲不开心,夏浚译夜里来我房间将我一顿暴打之时,我的脑海里总是会浮现出那个女人抱怨“太疼了”的信息。这让我觉得膈应和恶心,好几次我都揉着胃才得以在天亮之时浅浅睡去。
那天,浏览着夏浚译手机里的限制级照片,我悟出了一个道理:李菲菲这样的仙女虽然被人心之神往,但一旦到手便不免落俗,相处久了必然觉得乏味无趣。男人不光需要李菲菲,也需要夏浚译手机里的那些女人。只做乖乖女必输无疑,不如在其中加一丝放荡,一点风味,便能达到圆满——同时满足了“圣母”和“妓女”两个形象,还有比这更能让男人沉溺的存在吗?
事实证明我是对的。从高中到大学,我一直是异性关注的中心。确实要感谢狠心抛弃我的亲生父母,给我留下了一张还不错的皮囊;但功劳也有我的一大半——没见过世面的男孩们无一不惊叹:一个表面看上去如此温柔娴雅的女孩,内心竟藏着蠢蠢欲动的叛逆火苗。不过,这个火苗的大小是要悉心把控的。如果太小就不容易被发现,太大的话又容易把他们吓走——同时照顾他们那不甚敏锐的洞察力和脆弱不堪的自尊心,这是门需要天赋和修炼的技艺。
大学四年,李菲菲极其喜欢打听我的恋爱状况。我也会按照她的心情,适时编一些莫须有的浪漫情节去满足她的好奇心。她在我没课的时候拉着我去京基一百的下午茶,一边啜饮薄荷柠檬水一边听我讲或真或假的约会故事。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幼稚,默认每一个接近我的男人都是奔着与我长相厮守的目的来的。
夏浚译是她的第一个、也是最后一个男人;在她眼中,爱情纯洁,婚姻神圣。天真的她,希望养女能获得同样幸福的爱情和婚姻——可笑。如果她知道夏浚译的真面目,看见他手机里那些龌龊不堪的短信,不知道这个以爱为生的女人会不会瞬时失去信仰?她笃信爱情,且认为婚姻是对爱情最好的证明。“你一定要结婚,对于人来说,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,婚姻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。”
李菲菲虽然头脑简单,但是她歪打正着了一点——婚姻确实非常重要,它有时能成为一个绝望的人逃离现有生活的有效手段。不怕你笑话,我这趟去洛杉矶,就是为了找人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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