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末日降临,我有亿点点能打》 第6章
内容试读
找到了武器,高歌像找回了力气,左腿曲起抬脚猛地踹到丧尸大腿,虽然没有成功踢开它,却也让丧尸脱了一秒钟的力,身子也轻微地腾空了一下。
就是这一秒钟的空隙,高歌抽手迅速拔下了簪子,在丧尸的脑袋再度凑近时,微微挺身,用力将簪子扎进了丧尸的眼睛。
丧尸不再动作,高歌反守为攻,她抽出一直与丧尸缠斗的右手,按在它的额头,左手握着发簪一下又一下,直捣得眼眶处烂了一个大血洞才作罢!
丧尸死了,两条铁棍般的手早停止了攻击,整个身子软绵绵地砸在了高歌身上,重量捎着高歌往后倒去。
高歌闭眼,她还以为自己要磕伤,志科不知怎的蹿出来,趴在了高歌的脑袋下,替她挡了这一下。
志科发出一声痛呼,却并未离开。高歌狠狠推开瘫软在身上的丧尸,彻底放松地躺在地板上。她长臂一伸,志科便跳起来,乖顺地趴在高歌怀里。
劫后余生的喜悦并没有冲淡高歌的警惕心,她只躺了不过几分钟,便坐起身,将丧尸拖出门扔下,随后关好门。
做完这一切,高歌才发现,自己的身体在止不住的颤抖,不只是因为紧张和害怕,更有些…兴奋!
……
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两天,足以冲刷掉地面的许多痕迹。
高歌的例假终于结束了,整个人身子都爽利了许多。
她站在阳台,俯看楼下遍地残破的肢体骨头和呆滞游走的行尸走肉,前几天撕心裂肺哀嚎冲天的惨状好似是幻觉,一切平静得可怕。
高歌突然觉得,自己并不是在18楼,这一方小小的家才是人间地面,而远远的下方,是传说中的真正的十八层地狱。
而她,不知何时会直面地狱。
这两天,高歌一直在关心官方动态,只是很可惜,不只没有收到救援进展,网络也变得十分不稳定。看情况,过不了一周,信号就会彻底中断。
所幸,水源供应暂时正常。
高歌痛快地洗了个澡,水声洒落间,她不禁想到那天,杀死警察丧尸时,血溅起一片,滴滴殷红颗颗刺眼,给她的眼镜都蒙上了一层血雾,纵使她已tຊ防护妥当,仍是心慌自己会变异。
还好,现在的她看起来仍是个正常人。
洗好澡,高歌又穿戴起了那套厚重的衣服配饰,她今天还要开门,她要拔出自己的刀,再把两具丧尸尸体从走廊窗户扔下去。
猫眼外,走廊一片寂静。
高歌小心地开了小半门,低头看向地面时却呆了眼。
丧尸只剩下了一个!
醉汉丧尸的尸体消失了!
高歌下意识地立马合上门,背靠门板,脑中思绪纷乱。
难道那醉汉丧尸没死?
那日有惊无险地杀掉丧尸后,高歌其实也觉得自己冲动了。在那之前,她从未直面过任何一只丧尸,并不了解现实中真正的丧尸弱点在哪里,如果并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,刺伤破坏大脑即可击杀,那此刻的她恐怕早已满足了丧尸的口腹之欲。
警察丧尸被高歌使簪子在脸上戳了一个血洞,血肉搅碎成的小坑似乎能从中开出妖冶的花,那警察丧尸是完全的死亡了,可…
醉汉丧尸呢?是她的一刀不足以致死吗?
或者,高歌心下一凝,这层楼还有其他人?
事实在没有被揭晓前,猜想就会化为一团团迷雾,笼罩在楼道,在看不见的走廊拐角,在半掩门的步梯楼道,在高歌的心上。
于是高歌折身,挑挑拣拣,最后选了剩下的一把水果刀,在衣服口袋里装上了铁块阻门器,又将一支浅绿牡丹发钗插在头上。
她再次小心地开了门。
一股腐烂的血腥恶臭袭来,高歌一时不防,差没呕出来。
当时那个被啃咬的高个警察现在只剩下头颅和挂肉的骨架,身下的大滩血迹早已干涸,凝成一副处处开裂的画。
细一看,高歌发觉了不对劲。
地上几乎浸遍了血迹,虽然干成一片,但从门口到拐角的过道,干掉的血屑中有一长条被磨成了细碎的粉末,不难看出,是物体被拖动的痕迹,那丧尸该是被人拖着离开的。
这也说明,刺伤头部是正确的,同时,这里还有别人。
有丧尸很危险,但有人,未必就安全。
高歌左手拿着水果刀,右手捏了捏口袋里的铁块,无声地深吐一口气,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楼道。
刚一转弯,高歌被吓得几乎魂不附体。
楼道的另外一头,与高歌相隔两座电梯,对面直挺挺站着一个血人,脚下的正是消失的醉汉丧尸。
那是一个十岁左右小孩模样的人,其实也看不出来是人或是丧尸,他浑身上下的衣裳都被血浸染得看不出原本颜色,脸上也沾了大片的红,唯独怀里抱着的,是一只可见灰白色的小狗。
他的手里,赫然是高歌的水果刀!
刀尖还滴着血,显然,刀是刚拔出来的。
小孩一动不动,眼睛却死死地盯着高歌。
高歌也不敢轻举妄动,小孩一身血色却还会拿刀抱狗,看来并没有变异,只是不知,这小孩意欲何为。
两人遥遥相望,良久,小孩先开了口。
“阿姨,”声音沙哑,还带着难以压下的哭腔。
高歌一愣,旋即反应过来,这样叫她的小孩,还有小狗…
“你是,1802的?”
几日来的饥饿困顿与害怕心酸在这一刻释放,小男孩脚步踉跄地跑向高歌,一头扎进高歌怀里,小声啜泣。
高歌沉声叹了口气,摸摸他的头以示安慰。
突然高歌想到什么,蹲下身拉着男孩左看右看,关心道:“你没受伤吧?”
小男孩摇摇头。
住在高楼里的邻居,一扇扇铁门隔着,看着总是冷漠的不好接近的,但偶尔也赶巧,也少不了在电梯里碰面,自然而然地也成了点头之交。
认识1802的邻居也算是志科的缘分。
某天,1802家的小狗球球跑到了高歌家门口,志科闻到门外的小狗味道,也欢快地摇着尾巴冲门口叫,高歌一开门,两家人也从那时认识了。
也不怪高歌没认出来,球球是一只长毛的小白狗,蓬松的毛发和耷拉的大耳朵,看着就像一只可爱的毛绒玩偶。
此时的球球,浑身长毛捻了血打了结,白色也变得脏扑扑,活脱脱一个落难小流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