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司家的第一顿饭,沈烟虽然有些拘谨,但还是顺顺利利地吃完了。
沈烟是个懂得察言观色的,一顿饭的时间,不仅了解清楚了司母和司锦年的口味,还把他们吃饭时候的习惯记在了心里。
吃完饭,司锦年又下意识想去洗碗,这次沈烟不给他机会,直接抢在他面前,麻利地把碗叠放在一起。
一边收拾碗筷,一边说道:“司同志,你要是一直抢我的活,那工资我可不好意思领了。”
“你刚来,可以缓一缓。”
“那不行,我想今天开始算工资。”
司锦年:“……”
虽然他也是这么打算的,但从沈烟嘴里说出来,直白得让人接不上话。
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,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司母也瞅了眼儿子,这小子不懒,眼里有活,但以前家里不是没请过保姆,他可没勤快到这个地步。
怎么这次请了小沈,他突然就失常了?
瞧瞧这殷勤的模样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和人女同志看对眼了。
这年头虽然提倡自由恋爱,但还是有许多人相亲见一面,觉得对方可以,就携手走入了婚姻生活。
当年她和锦年的爸爸,也是经人介绍,见过一面就决定结婚。
小沈长得漂亮,和这小子年龄相差也不大,他开窍了也不是不可能。
察觉到母亲打量的视线,司锦年心里一囧,他对沈烟可没有那个意思,要是被误会就不好了。
于是没再抢着干活,对沈烟说:“辛苦你了。”
“没事,都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沈烟把碗筷收进厨房,开始认认真真地洗碗。
司母对卫生要求高,如果帮忙干活的是个邋里邋遢的人,哪怕对方有再多的优点,她也不会让人留下。
沈烟身上的衣服很干净,露在外边的皮肤也是白白净净的,浑身上下都透着干净清爽的味道。
见她干活麻利,收拾过的地方又干净,又整洁,司母更加满意。
只要沈烟愿意,在不踩她底线的情况下,她可以一直雇用沈烟。
当年丈夫意外去世,给她留了一笔积蓄,再加上单位给的抚恤金,这几年看病吃药虽然用掉了一些,但存折上还有几千块钱。
司母祖上经商,小时候家里还给她请过洋人老师,后来经历了许多变故,但学到的本事没丢。
现在时不时还能接点翻译的活,赚点小钱,只靠自己的本事,她也雇得起沈烟。
至于司锦年的工资,单独放在了他自己的存折里。
司母知道儿子孝顺,但他还年轻,这辈子总要娶妻生子的,钱还是放在他自己的手里比较好。
不然以后儿媳妇进门,还得跟她拿钱家用,这也太尴尬了。
为了大家都自在,小两口的钱就小两口自己拿着。
虽然儿子还没成家,但司母也不想帮他管钱,说不定他什么时候谈对象了呢。
到时候给人女同志送礼物,还要伸手向她拿钱,这种感觉想想就不舒服。
儿子已经长大成人,管钱不是什么难事,他也不是胡乱挥霍的人,钱放在他手里也挺好的。
等沈烟干完活,司母让她去休息。
“一大早就赶路来县城,又干了这么多活,应该累了吧?先去睡个午觉,休息好了你再陪我出门走走,我和锦年刚搬来不久,还不熟悉周围环境。”
司锦年本来是在省城的运输队上班,只是得罪了人,这才被调到了县城的运输队。
司母嘴上不说,但心里对儿子是有愧疚的,他本来有大好的前途,却因为自己的出身被人拿捏……
如果她的家世清白一些,就算锦年得罪了人,也是有办法回转的。
可惜,有些事情注定了让人无能为力。
司母了解儿子的脾气,如果让他察觉自己的愧疚,他心里肯定会不舒服。
所以,得知要来县城的时候,司母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。
还安慰司锦年,不管在哪里工作,只要努力上进,日子会越来越好的。
沈烟知道司锦年他们不久前才搬来县城,司母身体不好,想必还没来得及出门逛过。
说道:“我以前在县城上高中,这里的环境我熟得很,附近有公园、电影院、供销社,还有县医院也离得很近,赵阿姨,您可以提前琢磨一下,您想去哪儿逛,咱们就去哪里。”
司母知道沈烟读过书,但没想到她上过高中。
惊讶地问:“高中毕业了吗?”
沈烟点头,“毕业了,只是在城里找不到工作,所以才回了生产队。”
司母心下惋惜,一是沈烟高中毕业,没了继续往上发展的机会。
二是她明明上过高中,文化程度比许多人都要高,却因为城里的工作一个萝卜一个坑,找不到适合她的工作。
想到她才二十岁,读了那么多的书,最后却只能在他们家当保姆,司母心里的惋惜更甚。
没有多说什么,“快去休息吧,下午我想去供销社逛逛,要是遇到不要票的东西,可以买一点。”
“行。”
沈烟把烧好的热水灌进暖水瓶里,留了一小部分在茶壶里晾着,喝的时候直接倒就行。
又重新往烧水壶里添了一壶冷水,把烧水壶放在煤炉子上,盖好煤炉子的通风盖。
最后看了一眼窗子,确定窗户是开着的,这才放心地回房休息。
客厅里,只剩母子两人。
司母夸了一句,“你小子运气好,这次是真的捡到宝了。”
司锦年第一次见沈烟,就对她印象很好,她说上过高中,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。
摸了摸鼻子,“什么叫我捡到宝了?您以后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话。”
司母睨着他,“听说是你主动给人留的号码?”
这事瞒不住,也没什么好瞒的,司锦年点头,“我是觉得她说话做事很有水平,有她在家里陪您,我也能放心些。”
司母又问:“你们是怎么认识的?难道……是相亲那天的事?”
司锦年尴尬地点了点头,“那天认错了人。”
因为认错了人,后来运输队队长的媳妇,还带着她娘家侄女来过家里。
司母啧了一声,“这也是缘分。”
比起队长两口子介绍的女同志,司母还是更喜欢沈烟。
缘分这东西很神奇,哪怕沈烟不是自家的儿媳妇,司母也觉得和她投缘。
看得出来母亲对沈烟很满意,司锦年心里也高兴。
他的工作注定了要经常出远门,大多数时间是母亲和沈烟在家里,她们相处得好,这是好事。
因为去生产队接沈烟,司锦年请了一早上的假,现在家里已经安顿好,他就要去上班了。
出门前,还不忘提醒,“妈,那药您记得吃。”
“我又不是小孩,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,你上班去吧,家里有小沈呢。”
家里有人照顾母亲,司锦年确实安心了不少。
不像刚来县城的那几天,他偶尔出门一趟都不放心。
心脏病和其它病不一样,要是发作了,身边没人会很危险。
因此,沈烟没来的时候,哪怕只是出门几分钟,司锦年都是提心吊胆的。
“那您也去睡个午觉,有事让沈烟来停车场找我,有两辆车需要修一下,今天不去外边。”
司母点头,“去吧,别耽搁时间了。”
拿着车钥匙,司锦年出了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