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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黄轩这个没眼力见的东西,非要吵着跟庄子昂去午睡。
  苏雨蝶便向二人道别,回教室去了。
  庄子昂用带着杀气的眼神瞥了一眼李黄轩。
  孽畜,只怕是留你不得。
  徐慧租的这个两居室,庄子昂之前也带李黄轩来过,不过这次看上去要整洁许多,让人赏心悦目。
  鱼缸里欢快游动的两条小金鱼,也为这个家增添了几分生气。
  “这感觉真不错,我也好想搬出来一个人住。”
  庄子昂白他一眼:“你们家那一百八十平的复式住着不舒服?”
  李黄轩笑道:“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。”
  这小子,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。
  庄子昂心想,自己要是有他那么幸福的家庭,怎么舍得离家出走?
  脱了鞋子,两人并排躺在床上,盯着空无一物的白色天花板。
  困意还没来,先聊聊天。
  “儿子,苏雨蝶也太漂亮了,你在追她吗?”李黄轩八卦地问。
  “胡说什么?我跟她才认识三天。”庄子昂立即否认。
  “那样的女生,很容易让人一见钟情,你装什么大尾巴狼?”李黄轩无情拆穿。
  庄子昂这牲口,一见到苏雨蝶就精神抖擞。
  用动物世界的话说,这就是发情的征兆。
  本来好好聊着天,庄子昂面对这个问题,心中又升起一股刺痛。
  他嗓音低沉道:“我不会追她,我没有资格。”
  一个只剩三个月寿命的人,去追求人家姑娘,不是祸害人吗?
  他已经不配拥有爱情了。
  李黄轩被庄子昂突如其来的消沉,搞得莫名其妙。
  他推了庄子昂一把:“那么可爱的女生都不追,你有病啊?”
  庄子昂仍旧盯着天花板,惨然一笑:“对,我有病。”
  李黄轩听不出他的深意,只当他脑袋秀逗了。
  或者是早就馋人家姑娘的身子,不愿意承认。
  沉默了一阵,庄子昂忽然问:“儿子,如果我们以后见不到了,你会想我吗?”
  “我想你个大头鬼,你有多远给我死多远,我都嫉妒死你了,人长得帅学习又好,把我衬托得跟个废物一样。”李黄轩喋喋不休地抱怨。
  “我才是脑子有病,跟年级第一做朋友。”
  “在家稍微有点不对,我爸妈就拿你当例子刺激我。”
  “你说你怎么那么讨厌?要是这世上没有你,我真要买一挂鞭炮庆祝一下。”
  ……
  庄子昂微微侧过身,一滴泪无声地滑落在枕头上。
  往事一幕幕,在脑海中浮现。
  入学第一天,他就跟李黄轩认识了,很快义结父子。
  这家伙大大咧咧,没有心机,永远跟少根筋一样,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伤心。
  他对庄子昂,那是真的当亲儿子。
  庄子昂当班长,他一直是最坚定的拥护者。
  遇到班级活动,总是积极参与,便于庄子昂工作的开展。
  庄子昂和林慕诗传绯闻,他非常热情地帮忙澄清。
  说林慕诗暗恋的人其实是他,被校花围着乒乓球台追了几十圈。
  家里做了好吃的,也总是叫上庄子昂。
  连李天云和范玲都调侃,好像养了两个儿子。
  李黄轩抱怨累了,眼皮逐渐沉重。
  庄子昂听见身旁响起鼾声,这才转过身来,盯着李黄轩的侧脸。
  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,还好遇上这样的好哥们儿,不至于整个青春回忆起来,全都是苦涩。
  儿子,答应我,等我不在了,不要太伤心。
  最好像你说的那样,买一挂鞭炮放一放,为我壮行。
  如果你在有生之年,看到了《名侦探柯南》大结局,麻烦烧一套给我。
  在那边,我保佑你一生平安。
  心事重重,庄子昂一直没睡着。
  半梦半醒之间,便听见了闹铃。
  身旁的李黄轩,却睡得跟猪一样,口水流到了腮边。
  庄子昂一脚将他踢下床:“弄脏了我的新床单,我打断你三条腿。”
  李黄轩翻身起来,飞扑上床,与庄子昂撕打在一起。
  “逆子,想弑父不成?”
  男孩子之间的快乐,就是如此简单。
  走在去学校的路上,李黄轩像个多动症儿童,一会儿空气投篮,一会儿踢路上的石子。
  庄子昂指着路边的银杏树:“你能不能摸到那片叶子?”
  李黄轩一抹鼻头,自信满满道:“摸到了怎么说?”
  “算你厉害。”庄子昂笑道。
  这四个字,就是男生之间的最高赞誉。
  为了获此殊荣,可以奋不顾身。
  李黄轩来了几步助跑,纵身一跃,摘下了那片硕大的银杏叶。
  银杏是我国独有的树种,见证过几亿年的漫长历史。
  人与之相比,渺如尘埃。
  春夏季节,银杏叶是绿色,到了秋天就会变黄,在风中飞舞,如一只只蝴蝶。
  对庄子昂来说,银杏现在又多了一层特殊意义。
  他永远难以忘记,在银杏树下,与苏雨蝶初相见时,那惊为天人的瞬间。
  “爸爸厉不厉害?”李黄轩得意地将银杏叶递给庄子昂:“这树叶要秋天变黄了才好看。”
  “秋天那么远,我可能看不到了。”庄子昂低声自语。
  李黄轩纳闷,总觉得庄子昂这两天神神叨叨的。
  不过转念一想,也是人之常情。
  能跟那么漂亮的女生做朋友,甚至看上去很有发展,自己多半也会变得不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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