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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断电话之后,温婉立即打车去了宸宇国际。
28层,总裁办公室。
她被秘书带进来的时候,厉景琛坐在办公桌后面,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笔,有一下没一下的转着。
时隔一个月,再次看见这张脸,温婉还是忍不住被惊艳到了。
她活了快二十年,见了国内国外无数帅哥,却只有这张脸,让她第一眼看见,就觉得惊艳了整个世界。
若非如此,高考结束之后的那天晚上,她也不会不推开他……
秘书小姐招呼温婉坐下,出去给她泡茶,办公室里,只剩下温婉和厉景琛两人。
她在打量对方的时候,厉景琛也在看她。
眼前的小姑娘,十八九岁的模样,简单的白t搭配浅蓝色破洞牛仔裤,胳膊上挂着一件同款牛仔上衣,很清纯的学生风格。
他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轻敲着,表情冷冽,看她的眼神中,更透着几分凉薄的嘲讽。
“让你来是想跟你说,那天晚上,我中了药,神智不太清醒。”
“厉总说这话,是想赖账吗?神志不太清醒,就可以对救了你一命的年轻姑娘伸出魔爪吗?”温婉冷笑,义正辞严地质问。
厉景琛漆黑如墨的眸子锁着她的脸,眸光深邃幽暗。
“我想说的是,我那天虽然神志不清醒,却很记得,是你趁我无力反抗,扒了我的衣服,霸王硬上弓。”他语气平静地讲述自已才是受害者的事实,隐有控诉。
温婉:“……”
她哽住了,一时无言。
原本是打着主意过来兴师问罪,顺便提点儿条件,却万万没想到,这家伙居然都记得。
“身为受害者,我还没找你负责,你这罪魁祸首倒先上门来兴师问罪了。”那边又冷冷地质问了句。
温婉抬手,捏了拳放在唇边,战略性地咳嗽:“脱你衣服是因为你衬衫上沾着血,我想给你处理下伤口来着。”
“脱完发现没有伤口,就顺手摸了两把腹肌,是么?”
温婉:“……就是单纯地不小心碰到了。”
厉景琛:“……”
“不管怎么说,当时你被人追杀,我冒着被波及的风险救了你一命是事实,救命之恩,让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应该不过分吧?”说起这个,她抬了抬下颌,忽然理直气壮起来。
厉景琛眯了眯眼:“要什么?”
“我想要个孩子,来借你一颗小蝌蚪。”温婉一本正经地回,语不惊人死不休。
厉景琛:“……”
秘书小姐煮好咖啡,推门进来,正好听到温婉这句话,手一抖,咖啡杯翻了,半杯都洒在地上。
温婉和厉景琛都朝她看过来。
“对不起,我这就去重新煮。”秘书小姐连忙逃出了总裁办公室。
温婉看着门关上,又重新看向厉景琛,神情逐渐变得认真。
“你不用这样看着我,这件事我是认真考虑过的,首先就颜值而言,您这张脸,基因肯定是极好的,
其次,关于智商,我也查过了,你十五岁被保送帝都大学,十七岁完成大学学业之后,又去了m国最好的大学进修,一路硕博。”
“如你所说,我的基因这么优秀,为什么要跟你生孩子?”厉景琛冷笑。
“因为我同样优秀。”她一字一字,掷地有声,“论颜值,智商,或者能力,我都不会比你差,咱俩的基因结合生出来的孩子,理论上会更上一层楼。”
厉景琛目光沉沉,看着眼前的小姑娘,似乎是在考量她话语的真假。
好一会儿之后,他回她:“如果只是因为这些,并不能让我答应你。”
温婉默然。
片刻后,她垂下眼帘,轻叹:“我从小就失去了亲人,一个人长大,很想有一个属于自已的家。”
“我救你一命,让你还一颗蝌蚪给我,应该不算太过分,于你而言,并没有损失,还能顺便爽一下。”
“至于财产,你也放一百二十个心,事成之后,我会自已消失,永远不会出现在你眼前,更不会拿孩子做筹码伸手像你要钱,你要是不放心,咱们可以提前签协议。”
最后这一句,成功让厉景琛面色转冷:“你的意思是,要让我的孩子变成没有爹的私生子?”
温婉:“不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,什么私生子?”
厉景琛抬眸看她,目光讥诮:“你这个年纪,应该还没上完大学,突然大了肚子,还是未婚先孕,你觉得旁人会怎么看你?又会怎么看待这个孩子?”
“我的孩子,不会有这些烦恼。”温婉哼笑,语气中都是自信。
“不行。”
“你想怎样?”
“要孩子可以,嫁给我,结婚。”他扔下一句话,斩钉截铁,不容反驳。
“???”
温婉愣住了。
“婚姻大事,可以这么随便的吗?”
“要孩子这么大的事,你都能随便了,结婚为什么不能?”厉景琛理直气壮地反问。
这回轮到温婉无话可说了。
双方僵持,气氛逐渐变得诡异。
“我跟你一样,也是一个人长大的,没有亲人,孤单的日子过够了,忽然也想有个家。”厉景琛忽然说了一句。
温婉怔忡,正色地看着他。
“但是我年龄够不上,暂时还领不了证。”她提出异议,这个理由,听上去真诚又合理。
厉景琛拧了下眉头:“多大了?”
“十九岁半,要到12月底才满二十岁,现在才7月初。”温婉摊手,实话实说。
厉总裁眉头再次拧了下,很快,又松开:“没关系,还有五个月,可以先同居试婚,合适再领证。”
“那要是不合适呢?”
“你的小蝌蚪就飞走了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她选择告辞。
今天下午还有些别的事,她答应了,忙完了会再来找他。
温婉并不知道,她走后,办公室里的厉景琛勾起了唇角。
片刻后,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,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,看着照片上的小姑娘。
那姑娘,正是温婉。
照片中,她穿着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碎花长裙,光着脚丫子踩在沙滩上,碧海蓝天之下,她笑靥如花,一下子撞入了他心里。
温婉以为,她跟厉总裁第一次见面,是一个月前在酒吧,他遇险被她相救,其实并不是,早在三个月之前,厉景琛就见过她,还拍下了这张照片。
那天在酒吧,他也并非是遇险之后走投无路才随意抓了个人救命,而是因为当时对面来的人是她,所以他干脆选择了放弃抵抗,被她救下。
所以,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高端的猎人,往往会以猎物的方式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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