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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花很漂亮,但秦莘对裴琛的话持保留态度。
  根据她对剧情的理解,这人应当是把她当成了白月光的替身,想到这一点,她把花插进了客厅的花瓶里,并未赋予它特别的意义。
  裴琛敏锐感受到距离感。
  他有些不明白地瞥了眼镜子似的墙面。
  身高腿长,宽肩窄腰,发型完美,气质出众,是他这身打扮不够吸引人,还是小姑娘不喜欢这个风格?
  路上买花是临时做的决定,但他的确仔细斟酌过,觉得红玫瑰最配秦莘。
  这想法出现的没来由,可他向来是个我行我素的人,想来节目组,就来了,想买花,就买了,想认识秦莘,就直接来见她。
  等秦莘整理好花瓶回来,她发现裴琛换了身衣服。
  从西装革履变成休闲运动风,巧的是颜色还和自己穿的一样。
  观众很满意。
  【总算来了个会玩恋综的。】
  【新嘉宾不但人长得帅,情商也很可以啊,知道送花,还知道换情侣装,细节满分!】
  【话说,你们觉不觉得这个帅哥有点眼熟?】
  比起那些卖爆的娱乐周刊,看财经新闻的年轻人毕竟只在少数,他们对这位“年轻杰出企业家”的印象,大多还只停留在玩手机时耳边飘过的几句赞叹,和不经意间目光扫过后的一瞬惊艳。
  秦莘只当他是觉得西装不方便行动,时锦却越看这人越不顺眼。
  “你是孔雀吗?”
  裴琛反而更来劲了:“你也觉得我这身好看?”
  “我特意按照秦莘风格挑的,是不是很显年轻?”
  “站你面前我感觉你比我老十岁,啧啧啧。”
  不晓得是不是错觉,秦莘回来的时候好像看见时锦额头有根青筋蹦了一下。
  瞧见秦莘来,裴琛立刻眉开眼笑撇下时锦:“走,咱们继续逛去!”
  他走了之后凌峰才从犄角旮旯冒出头。
  “我小舅舅这是怎么了?”
  时锦盯着远处刺眼的红玫瑰看了会儿,垂眸起身,朝他们离开的方向走去。
  “啧。”显眼包。
  徒留凌峰原地震惊。
  时锦刚刚是不是啧嘴了?
  摄像呢?收音呢?吃瓜群众呢?
  他就说时锦是个伪君子,证据出现了,快来个人看啊!
  裴琛说想跟秦莘去温室看花。
  温室里暖和,秦莘拉开羽绒服,项链哗啦一下,显露无疑。
  裴琛又揉了揉自己右臂,然后“哎呀”一声,捂住眼睛。
  秦莘蹙眉:“怎么了?”
  裴琛使劲眨巴眼:“眼睛里进东西了,秦同学可以帮我看看吗?”
  这是小事,秦莘乐得相助,只是她刚凑近,斜向忽然就出现一只手。
  这只手的主人直接把裴琛拧了个方向面对他自己:“还是我来帮你吧。”
  裴琛把自己的脸从时锦手上抽出来,背着秦莘斜眼瞪他:“忽然就好了呢。”
  他觉得姓时的能把他吹瞎。
  “时老师?”秦莘诧异地看来人,“你怎么来了?”
  时锦卷着袖子答:“来问问中午准备做什么,我给你帮忙。”
  裴琛惊呆了:“九点你就开始琢磨中午吃什么了?”
  “你胃口这么好的吗?”
  时锦得体的微笑僵了一下,但还是很合理地回答:“人多,现在正好有空,我提前做准备,这样秦莘可以轻松一些。”
  裴琛热情洋溢:“这样啊,那我也来帮忙!”
  时锦眉梢挑动:“你?做饭?”
  秦莘觉得他这语气挺嫌弃的,两边看看,她忽然灵光一闪:“你们认识?”
  时锦点头,裴琛评价:“孽缘。”
  “我去一下洗手间。”
  他的手腕上方正印着个四四方方的刻痕——这是他刚刚用秦莘的项链底座压出来的。
  在它消失前,裴琛掏出手机拍了张照,然后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卷起了右臂的衣袖。
  接近肩膀的地方有一道老旧烫伤,为了确保无误,裴琛把手机照片放在了烫伤旁边,仔细对比。
  很奇怪不是么,大火中逃离后再没见何薇薇带过的项链,突然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。
  这么巧,她还长着一张跟何薇薇很像的脸。
  而且,姓时的还很照顾她。
  那小子是不是知道什么?
  走出卫生间,秦莘和时锦正在不远处聊天,裴琛整理好衣服和表情,迎面遇到红着脸的兔兔。
  “裴先生你好,我叫兔兔。”
  裴琛将手插进裤兜,神色懒散地“嗯”了一声,眼神都没落在她身上。
  兔兔拧了拧衣角:“你是我的理想型,希望接下来我有机会和你增进了解!”
  裴琛淡淡地敛了神色,漠然绕过她:“没兴趣。”
  “你换个理想型吧。”
  兔兔一下子尬在原地。
  刚刚他明明不是这样的!
  裴琛还想再试探试探,于是把压力给到费导这边。
  节目组紧急召开会议,要修改下午的流程,工作人员怨声载道,副导焦头烂额。
  “老费,你不是最有原则,从不肯让外人插手节目的吗?”
  费导叼着棒棒糖远目望天,同时比了个数字:“他给的太多了。”
  “今天所有人三倍工资,晚饭随便点单,那位裴总买单。”
  工作人员:……偶尔忙一下其实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,而且人家的创意似乎比剧组原定那个更有趣呢。
  厨房里,姗姗来迟的裴琛发现姓时的和秦莘配合很有默契,秦莘把需要收拾的菜递给姓时的,那家伙就帮着洗洗切切,看起来也没什么难的。
  他从时锦手上抢过一只烫好的西红柿,学他们那样捏住一片皮轻轻一撕。
  整颗番茄被他捏爆,橙红色的汁水溅了三人一身。
  裴琛打了个哈哈:“这玩意儿太软了。”
  然后他自己找到个简单的活儿——打鸡蛋!
  自信满满拿着鸡蛋往碗边一磕,很好,连壳一起掉碗里。
  他又改成帮忙择菜,结果扔掉的比留下的多,剩余菜叶都不够炒一盘。
  秦莘委婉地问:“您比较擅长什么?”
  裴琛想了想:“吃?”
  秦莘:……
  要不是怕掉好感度,她分分钟把人请出厨房。
  他是男主他厉害,秦莘让他坐到小桌边,以“尝味道”的名义,好歹安排了个差事让他安分下来。
  裴琛倒是也没勉强,既然坐下了,就拿来电脑开始处理公司事务,金边眼镜往鼻梁上一架,敲击键盘的声音接连响起,他周身气度一变,看在秦莘眼里倒有几分大总裁的味道了。
  既然说是让他尝味道,秦莘就当真每道菜盛出来一些打算给他送过去,时锦主动揽下这任务,沉默着当起了送菜工。
  裴琛当着时锦的面大口大口吃得特别香,每次拿回去的盘子都干净得只剩汤汁,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菜式的赞许,也大大增加了秦莘做菜的动力。
  如此来回几次之后,秦莘看着忙前忙后毫无怨言的时锦,在做菜的间隙给他炸了一盘花椒小酥肉。
  时锦面色不显,但端着碟子特意坐到了裴琛面前吃。
  闻到香味的裴琛百忙中从工作状态切换回来,条件反射将魔爪探向刚出锅的小酥肉。
  时锦将碟子往后一撤,以清晰的台词功底表示:“这是秦莘给我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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