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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躺下,腿张开!”我指了下室内的软榻。
  燃着暖香的闺阁中,陈家千金穿着一层薄薄的纱衣乖乖躺下。
  我手持一根小臂长短,小指粗细的玉枝从她肩头挑开衣衫,露出女子蜿蜒秀美的身子。
  这样的身子我几乎每日都能见到,只是形态不一。
  我落座榻前,拨开腿,嘴里道:“姑娘若是受不住,不必忍着,教我知晓便是教未来姑爷知晓,将来才好疼你。”
  听了我的话,女子也不再忍着,不多时她便一颤一喘的,香汗淋漓。
  “记清楚了,这儿是你的命脉,若想快活,就得学会怎么利用它。”
  陈家千金咬唇,颤颤巍巍地应下。
  年轻的姑娘身子就是软,仿佛一团面团,任我如何搓扁捏圆也不吭一声。
  不多时,屋里只余娇娇喘息与求饶。
  三刻过后,我看了眼实在跪不住的陈家千金,收回玉枝擦擦了擦。
  整整废了我三张帕子。
  “倒是个不可多得的名器儿,也不知你们未来姑爷受不受得住。”
  此时陈家千金已然有几分恍神,再也坚持不住趴倒在榻上,不过一根棍子,便能教她欲生欲死。
  待到被人扶出去,奉着金银的嬷嬷才进来,语气谄媚,“谢春娘子教导,这是我们夫人的一点薄礼,姑爷那边就劳您费心了。”
  我睨了眼那堆黄白物,淡淡颔首,见我应下,嬷嬷忙地躬身道谢。
  不怪她们这般小心翼翼,只因我这婚奴名气实在太盛。
  敬我尊我之人,无一不是夫妻和美,子嗣昌盛。
  相反,那些个贬我辱我之人,少则一年,多则三年必定夫妻反目,家宅不宁。
  因此,渝州城多数都待我如上宾,即便我是最教人瞧不起的婚奴,也只能求着跪着的请我去试婚。
  陈家千金未来的夫婿是本地乡绅之子,不过十八已是举人,放在整个渝州城,也是数得上名的少年俊才。
  三日后,我坐在挂着角灯的四抬红轿到方家时正值暮色,轿子落在院里,不等我行动,一只手便伸了过来。
  我眼睑微掀,搭上。
  下轿的瞬间,周围是一片唏嘘声,方家公子更是被我瑰丽的容貌惊艳。
  他们这些人知道传闻中的春娘是个绝色,可真正见了才知道我到底有多绝。
  美人在皮也在骨,旁人占了一个已是幸运,而我不仅全占了,还得天独厚,不说身段,便是一根指头都极为精致。
  回过神,方以舟眼中的侵略已然不加掩饰,“春娘子路途辛苦,小生已备好茶水,还请移步。”
  他极具雅态地引着我入了书房,一般人家迎我入府大多都会准备偏房,离着正房最近,一应具备。
  而我就会在偏房教导那些姑爷,偶尔起兴,那贴着喜花的春凳上也要留下不少痕迹。
  方以舟看着不急不躁,配着他那张眉眼温和,高鼻薄唇的脸尽显君子风范。
  不得不说,他是个极为出色的男子,虽削瘦却不病弱,一身的书卷气,尤其是弯起的嘴角,教人平添几分好感。
  但这样的人我见多了,穿上衣裳人模人样,脱了衣裳一个比一个浪。
  落座榻前,我拿出荷包里带的香片扔进香炉,眉眼弯弯,莫名勾人。
  “方公子可曾替人洗过脚?”
  方以舟听了我的话愣住,他自小也算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,怎会替人洗脚?
  可他刚想开口却被我的粉足吸引,嫩生生的,五个脚趾比地里刚剥出来的花生还水润,翘着脚尖落到他胸前。
  “今日起,我便是你的娘子,身为丈夫,要贴娘子才是,去…”
  我吐气如兰。
  此刻,方以舟好似已经被我勾了魂儿,那双眼睛盯着我的脚,半晌舍不得移开。
  他乖乖听我的话去打了水来,如获珍宝般的捧着我的脚放入水中。
  我满意的眯起眸子,整个人慵懒地靠在榻上,须臾,带着水珠的脚抬起,勾住他的下巴。
  “舔干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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